作者: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电视台 刘永加 XoI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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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1617—1684年),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市方山县)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使百姓安居乐业。清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的一生,深受百姓的爱戴和康熙帝的赞誉。 nbmc[!P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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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素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称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同时,于成龙在判案中能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尤其是对生活中的琐碎案件,能够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本情怀为出发点,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达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效果,因此他的刑法思想在清代有很大的影响。于成龙成功判决的两起婚姻纠纷案就充分体现了他的执法理念,对于今天的人们仍有教育和借鉴意义。 -(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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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断钱青选顶替成亲案 S&?7K-F>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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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在出任罗成知县时,曾审判过一个雇人冒名顶替成亲的婚姻纠纷案:罗城县人颜俊卿,生得相貌丑陋,但家境富裕。因爱慕高贤相之女慧娟的美貌,便托人提亲。高贤相听说颜俊卿丑陋,有心拒绝,颜俊卿恐怕事不成,心生一计,让颇有才貌的表弟钱青选顶替自己前往高家相亲。高贤相见钱青选风度不凡,当即拍板订婚。到了迎娶之日,颜俊卿仍托钱青选去高家迎娶新娘。 Ld(Nh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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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到了高家后,大雨倾盆,平地水涨半尺。因两家相距二十里地,中间又隔着大河,几次渡河不成。眼看吉日良辰就要错过,当晚由高贤相做主让他们拜堂成亲。钱青选既不敢声张,又不敢拒绝,只得勉强从命。洞房之内,钱青选连续三夜不敢碰慧娟。慧娟爱慕钱青选,结果他们真做了夫妻。几天后,洪水退去,钱青选终于迎亲回颜家。得知真相后颜俊卿恼羞成怒,对准钱青选的脸就是一记重拳,打得钱青选鼻青脸肿,同时以夺妻之罪将钱青选告到县衙。钱青选也不服,也到县衙申告。 9y^/Gw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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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受理了双方的告诉,进行了深入调查,当场判决,写下了一篇声情并茂的判词: 6GINm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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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贤相相女配夫,乃其常理。颜俊卿倩人饰己,实出奇文。东床已选佳婿,何知以羊易牛。西邻纵有责言,终难指鹿为马。两次渡湖,不让传书柳毅;三宵隔被,何惭秉烛云长!风伯为媒,天公作合,佳男配于佳女,两得其宜。求妻到底无妻,自作孽也。高氏应断归钱青选,不须另作花烛。颜俊卿既不合设骗局于前,又不合奋老拳于后,事已不谐,姑免罪责。所费聘仪助钱青选作成婚之资,以赎一击之罪。媒妁尤原言福寿,往来诓诱,实启衅端,各重笞一千,以示惩儆。此判。” q*8l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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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案的判决,于成龙的做法,既顾及人情伦理,又兼顾法律的规定,是非常成功的,因而赢得了百姓的赞成。 J%Mnjk^_\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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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断吕豹变抢婚不遂案 @6&J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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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判决的另一起婚姻纠纷案是这样的:罗城县一市侩冯汝棠,聘请一名年轻秀才钱万青为塾师,教女儿冯婉姑读书识字,天长日久,婉姑便与这塾师萌生了恋情,两个人一时私订终身,并暗中同居。后来二人又通过媒人提亲,经婉姑的父亲冯汝棠认可,这才正式定亲。 V1<`%=%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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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城中有一富家恶少吕豹变垂涎婉姑的美貌,屡屡以重金贿赂婉姑的丫鬟,令其诋毁钱万青,夸吕家豪富。冯汝棠听信了这些谗言,贪慕吕家多金,就与钱家悔婚,转将婉姑许配给吕家。迎亲那天,婉姑不从,被吕家强行抬走。拜堂之时,婉姑乘人不备,抽出自带的剪刀刺伤了吕豹变,然后乘乱逃到县衙,请求县官为她做主。钱万青得到此消息也到县衙起诉冯汝棠悔婚之罪。吕豹变经救治保住了性命,也到县衙申诉,要求惩办凶手。 %8F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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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由婚姻纠纷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于成龙受理此案后,立即拘拿了冯汝棠,传唤证人,问明情由,并当堂作出了一个堪称典范的判决,其判词如下: 6 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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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雎咏好逑之什,周礼重嫁娶之仪。男欢女悦,原属恒情;夫唱妇随,斯称良偶。钱万青誉擅雕龙,才雄倚马;冯婉姑吟工柳絮,夙号针神。初则情传素简,频来问字之书;继则梦隐巫山,竟作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宾,作东床之快婿。方谓情天不老,琴瑟欢谐;谁知孽海无边,风波忽起。彼吕豹变者:本刁顽无耻,好色登徒。恃财势之通神,乃因缘而作合。婢女无知,中其狡计;冯父昏聩,竟听谗言。遂以彩凤而随鸦,乃使张冠而李戴。婉姑守贞不二,至死靡他,挥颈血以溅凶徒,志岂可夺;排众难而诉令长,智有难能。仍宜复尔前盟,偿尔素愿。月明三五,堪谐夙世之欢;花烛一双,永缔百年之好,冯汝棠贪富嫌贫,弃良即丑,利欲熏其良知,女儿竟为奇货。须知令甲无私,本宜惩究,姑念缇萦泣请,暂免杖笞。吕豹变刁滑纨绔,市井淫徒,破人骨肉,败人伉俪,其情可诛,其罪难赦,应于杖责,儆彼冥顽。此判。” c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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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判决同样大快人心,对于有情人的眷顾和对于刁徒的惩戒,无不体现了于成龙的良苦用心——惩戒不是目的,教化方为正途。 L"vj0@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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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不可言的经典判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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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不仅完满地判决了这两起婚姻纠纷案,而且留下了两篇文采飞扬的判词,也是两篇出色的辞赋,还是出色的道德教化文告。它注重句式、对仗乃至字句的音韵、色彩、节奏的运用,辞章华丽,对仗工整,读起来也朗朗上口,铿锵有力,雅俗相谐,有一般公文体所没有的“宝之如金玉,袭之如兰芷;听之如笙瑟,味之如醪醴”。强化气势时,注意选用词语,俗而不庸,俗中寓雅。作为百姓父母官的于成龙,判词体现了他执法如山、爱民如子的情怀,也是为了让百姓理解裁判的正确性,有利于实现判决的教育效果。因此,它们被称之为经典判词丝毫不为过。于成龙的判词,据说在当时的罗城县引起了轰动,百姓奔走相告,传抄判词,一时洛阳纸贵。 (V?@?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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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判词人们可以看出,于成龙在处理青年男女因两情相悦而起的感情问题上,能够不拘泥于封建礼法,据理察情而断,判结良缘,为常人所不敢为,为常人所不愿为,为常人所不能为,不仅被当时人们所称颂,也为后世所敬仰。 w sY}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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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在判词中首先从礼义、情理出发,后叙述案件事实,最后作出判决。对于钱青选,于成龙认为,他的行为不但不构成违法,反而符合婚姻背后的根本道义:“风伯为媒,天公作合,佳男配于佳女,两得其宜。”因此他判决:“高氏应断归钱青选,不须另作花烛。”正式认定钱青选顶替成亲所结成的婚姻合法有效。他的这个判决更注重的是婚姻的“两情相悦”,没有欺诈的本质。对于颜俊卿骗婚和打人这两个行为,于成龙都决定不加追究,但必须加以民事制裁,于是作出了民事赔偿的判决,让颜俊卿以此前所花费的一切聘礼之类抵作罚款和赔偿。 `ZGcg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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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冯婉姑与钱万青一案,于成龙认为他们有感情基础,应予结婚;冯汝棠悔婚有罪,本应该依法处以杖刑,但因婉姑为父哀求,特免予处罚;后立婚约不成立,吕豹变明知婉姑已有婚约仍逼婚,系破坏合法婚姻,非但没有因为是受伤一方而得到原谅,反而被处以杖刑,也是合乎情理的。 ,W*H6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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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于成龙作出的这两个判决是把伦理、人情、法律结合得非常完美的判决。于成龙跳出法律的形式逻辑束缚,更注重法的原理和精神,这又是他的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