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花式裁员”的企业有缝隙可钻 (NLw#)?
调岗、降薪、无薪长假……一些企业竟玩出“花式”变相裁员!一些用人单位为让员工走人,会“玩花招”逼迫员工辞职,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被形象地描述为变相裁员。变相裁员手段除了最常见的降薪、换岗和更换工作地点,还包括提高业绩指标、撤并部门、无薪调休等,套路五花八门,且不断翻新。(5月5日《工人日报》) ih0a#PB8
随着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深入推进,人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也有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比如:在企业裁员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就明确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此一来,就等于给企业在随便裁员上套了紧箍咒,没有合理的要求和法律程序,企业就不敢轻举妄动裁减员工了。 >k\pSV[
然,现在问题是,一些无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明的不敢大张旗鼓来裁员,可在暗地里使绊子,逼得员工不得不退避三舍,把自己给裁减掉。就像上述新闻报道的那样:通过降薪、换岗更换工作地点,以及提高业绩指标、撤并部门、无薪调休等五花八门,花样翻新的穷折腾,最终就是要达到员工自动提出离职请求目的。 E,6|-V;?
笔者认为,企业“花式裁员”,说到底就是在钻了法律空子,打了法规的擦边球,给出理由是:“不是我企业不想留员工,而是这些员工在企业没有竞争力,或是对企业没信心”。表面上看,企业全占理,可若细思量,这原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式裁员”。 O]PM L`
凡是与企业管理者没关系的员工,都被列为“花式裁员”对象,不怕你不走,就怕你在企业能耗得起。比如:不仅让你多干活、少拿钱,同时,在工作环境刚熟悉,立马又给换岗位。总而言之,你不走,穷折腾的日子可谓是天天有。于是,很多员工就在这种情况下,迫不得已纷纷辞职走人了。 _,L_H[FN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遏制“花式裁员”我们不仅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企业员工齐心协力同不良企业作坚决斗争。面对企业对人员突然来个大变动,或是无缘无故对员工进行降薪、换岗等一些不正常的举动,我们员工就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和警惕性,把应对企业“花式裁员”工作做在前,让企业在“花式裁员”上没有任何缝隙可钻。我想,只要企业员工同心协力,对“花式裁员”说不,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能及时督察到位,执法到位,并且,对不良企业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和处罚。那么,我想,这些不良企业在裁员上也就不敢轻举妄动,玩“花式裁员”的套路了。 &6va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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