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刁难怀孕女工法理难容 R4/@dA0
因入职不久即怀孕,女职工古某遭公司百般刁难,甚至被安排坐普通火车去新疆出差。在古某表明不适合长途出差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一万元,并支付因其违法行为造成古某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损失八万多元。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5月21日《广州日报》) 1<83MO;
女工有了身孕,不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会给予格外关照。毕竟女性蕴育生命,不仅是一个极其辛苦的事,同时也一个伟大的事情。让就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我们有些女性在工作岗位上,非但得不到特殊关照,反而还遭遇百般刁难,实在是法理难容。 2Kidbf
上述女工古某就因怀孕,公司在明面上不好直截了当与古某解除劳动合同,只好变着法子,通过百般刁难方式将古某辞掉。先是把有身孕的古某安排到门卫做按摩,还美其名曰练习手法。这原本就是对古某是在人格上的侮辱,但古某为了保住工作,只好忍气吞声坚持做了。 <fJ\AP5
看到此招不灵,公司又出更为狠心的毒招。居然让有身孕的女工坐火车长途出差,直到古某受不了,才不得不拒绝,最后公司以古某矿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该公司从头至尾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强迫怀孕女工自动离职,对怀孕女工劳动合法权益的肆意侵犯。 vpDs5tUl
事实上,在保护职工劳动合法权益上,甚至在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上,从来都不缺少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为什么还有单位和个人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百般刁难有身孕等这样特殊群体呢?我想,一方面是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常常都在委曲求全。可殊不知,你越是小心翼翼怕得罪公司,怕失去工作岗位,他们就越得寸进尺,对你百般刁难。要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得总要来。想省事往往却不省事。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坦然面对。 hG^23FiN
所以说,遇到不公,还是要找法用法,依法维权。一方面,是我们劳动仲裁部门也不够积极主动。当雇佣双方发生矛盾纠纷时,我们劳动仲裁部门要及时化解矛盾纠葛,督促遵守劳动法规,而不是聪耳不闻,甚至有人投诉上门,也难有作为。就像本案中古某那样,她曾在事后就已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过申诉,可令人不解的是,劳动仲裁委却拒绝立案。立案尚且拒绝,更遑论提前介入。 ,zFN3NLtA
由此,笔者认为,公司刁难怀孕女工法理难容。不论是公司员工,还是地方劳动仲裁部门,抑或是用人单位,都要积极主动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行事,不要偏离法律轨道,另搞一套,更不要想着走歪门邪道。唯有这样。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才能得以有序有效向前推进。 [xPE?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