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18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组织人员到山东丰源集团张集煤矿进行督查。这是该分局按照山东煤监局要求开展“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经了解,所谓“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就是山东煤监局在正常的监察工作中进行有效的督查,解决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处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杜绝执人情法、关系法,督促监察人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对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及时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法,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以达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绩效,使监察人员在监察执法工作中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从而及时查处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达到保障安全生产的目的。(杨倩)
图片:建立安全监察情况督查机制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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