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备格高:草书之“格”的终极目标 T:5%sN;#O 明代汪砢玉在《珊瑚网·画法》中有这样一段话:
6y!?xot “凡画山水,意在必先,丈山尺树,寸马豆人,此其格也。”
X(q=,^Mp 在古代山水画家看来,“丈山尺树,寸马豆人”是山水画的基本法则,如果画成尺山丈树,豆马寸人,就违背了山水画的法则。在古代山水画中,树依附于山,人和马行走于山林道上,与山水融为一体,古代山水画家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不会将人脱离开山水自然变为山水画的主体,这些都是古代山水画的基本法则,是山水画之“格”,意境再好的山水画也要建立在这个法则的基础上。
绘画如此,书法亦然。在遵循草法完备的同时追求高品格的艺术境界,才是草书之“格”的终极目标。 X51$5% 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翰不虚动,下必有由。”这“下必有由”的“由”是指什么?应该是指下笔的理由和依据,而草书下笔的依据就是草书的法则。
Fd.d( 孙过庭在《书谱》中又写道:“况云积其点画,乃成其字。曾不傍窥尺牍,俯习寸阴;引班超以为辞,援项籍而自满;任笔为体,聚墨成形;心昏拟效之方,手迷挥运之理,求其妍妙,不亦谬哉!”可见,字形虽然是由点画组成,但点画的书写是有法度的,如果“任笔为体,聚墨成形”,不懂得“挥运之理”而追求书法的妍妙,是大错特错的。
1MFpuPJk 赵孟坚在《论书法》中有这样一段话值得我们深思,他说:
| (9FV^_ “晋贤草体,虚淡萧散,此为至妙。唯大令绾秋蛇,为文皇所讥。至唐旭、素,方作连绵之笔,此黄伯思、简斋、尧章所不取也。今人但见烂然如藤缠者,为草书之妙,要之晋人之妙不在此,法度端严中,闲散为胜耳。”
3sIM7WD? 在赵孟坚看来,晋代书法大家的草书,以其虚淡萧散的艺术风格而成为“至妙”之作,王献之的草书线条有缠绕之笔,被唐太宗讥为如绾秋蛇。连绵之笔的草书写法到了唐代的张旭和怀素等人书法家才普遍出现,如果看见线条如藤条缠绕的草书作品就认为是草书的妙处,是很不正确的,因为晋人草书的精妙在于法度端严中,闲散为胜。
jJC((1| 赵孟坚这段言论可以称得上是米芾“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这一观点的最佳注脚。诚如赵孟坚所言,晋人草书的精妙正在于“法度端严中,闲散为胜”,这种精妙的草书是法度与格调的完美结合,是草书之“格”的终极目标。
JT_B@TO\ 要创作出法备格高的草书作品不是人人可以实现的,即便技法精湛的米芾,在行书创作时可以目空一切而傲视古今,但到了草书创作,仍然力不从心。
F09AX'nj 我们看其《论书帖》,尽管米芾本人标榜“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这件作品中也的确流露出不少晋人遗韵,但
没有达到赵孟坚所说的“至妙”境界。何也?法度不端严,是米芾草书弊病之一;无闲散之境,是米芾草书弊病之二。就《论书帖》中六十五个字的草法而言,至少有三个字草法不规范,如作品中的“辄”、“张”、“酒”等字,其草法不甚规范,而“颠”、“惊”、“淡”等字的草法也值得商榷。
RLX^'g+P 这种不规范的草法,给后人理解文意时带来歧义,所以西泠印社出版的《中国历代书法大师名作精选·米芾一》中所收录的《草书帖》,将“辄”释为“聊”,就与米芾草法不规范有关。而米芾书写“张”字的草法更是不当,将“弓”字旁的草法几乎写成“言”字旁的草法,“酒”字的草法也是前无古人。就米芾草书的格调而言,虽有晋人遗韵,但没具备晋人闲散之艺术精神,所以,米芾书写草书时很难达到自由的境界,不如他书写行书时那么从容自如。
;XuEMq,Di q)y8Bv| 结论 mV]g5>Q\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草书之“格”是草书赖以存在而成为书体之一的根本所在。草法规范是草书之“格”最为基本的要求,格高调雅是草书之“格”的艺术魅力所在。要达到草法规范的要求,致力于草书的人可以通过虚心学习而做到,要达到格调高雅的境界,则需要草书学习者从两条途径同时并进,第一条途径是精研草法笔法,参悟古人用笔奥妙;第二条途径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进而提升自己对草书线质和草书审美的认识层次,独具慧眼,能区分草书品格的高下。在草法规范的基础上创作出格高韵胜的草书作品才是草书艺术的终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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