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章者“揽过”是害不是爱
近来读到这样一起事例,一位职工在驾驶车辆中由于速度较快,结果在拐弯处差点和前面的车辆形成追尾,他的班组长发现后,却意外地把责任放到了自己的身上。结果,班组长因为“揽过”,被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
对此,很多职工都为班组长叫屈。笔者认为,班组职工出现违章后,身为班组长理应一视同仁,大胆管理,严格处罚,其目的是职工牢记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可是,班组长在发现班组成员违章后,却没有带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去严加管教,而是将班组成员所犯下的隐患进行揽过。意在自己平时对班组职工管教不严,安全生产抓得不够,从而导致班组职工出现不该有的安全隐患。
身为班组长,他感觉自己要负全部责任,所以义无反顾地揽过了责任。以笔者的看法,班组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了安全隐患,班组长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来要求职工,要敢于制止违章,纠正不安全行为,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岂能不分青红皂白,是非黑白地地进行“揽过”呢?
诚然,也许这种出发点或许是令人称道的,有道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相信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这时候为班组职工进行“揽过”,把责任全推给自己,让职工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和班组长的关怀之情,但是,把职工的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表面上是为了职工权益着想,但其结果是让班组职工 在工作中产生了懒惰和依赖心理,他们在工作中错误地认为,反正出了安全隐患有班组长进行“揽过”。
这种错误的认识,伴随着时间的延长,会导致班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忘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而班组长这种“奇葩”做法,实在令人感到费解。请问,以后该班组职工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身为班组长难道都去“揽过”不成?
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生命,唯有安全生产不出纰漏,才能较好地保证我们各项利益不受损失。企业班组长切莫为了“揽过”而一意孤行,要让安全隐患暴露在阳光下,深刻进行反思和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大胆纠正安全违章行为,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