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学家朱熹说过:“君子之心常怀敬畏”。诚如斯言,作为煤矿工作者来说,更需常怀敬畏之心,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敬畏安全。
敬畏生命,需要我们从细节处严守安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所生,都是妻子的丈夫,儿女的父亲,都维系着一家人的幸福、快乐和希望。对每个人来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推己及人,爱护好生命,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社会的负责。安全管理作为矿井生产的天字号工程,任何一个细小的疏漏都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危及生产安全、员工生命。也正是基于此,需要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从细微处入手、从细节上把关、从流程上控制,本着对每一个生命负责的态度常怀敬畏之心抓安全。
敬畏制度,需要我们从执行上严守规章。当前,虽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已覆盖到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各个岗位,但从发生的工伤及“三违”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安全执行意识不强、安全行为不规范、安全督查不够等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敬畏制度要求要强化员工队伍的行动力和执行力,敬畏制度要求要强化监管者的政策水平和监管力度。安全生产所有的规章制度,几乎都是用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要想少流血就得多学规章,多守规章,从点点滴滴抓起,不打折扣地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操作。
敬畏责任,需要我们从理念上坐正行端。保持敬畏之心在于对岗位责任的敬畏。敬畏责任关键是观念要真正转变,行动要真正体现,机关、基层、一线要真正进入状态。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就要担其责。有人将发生安全事故归咎为“点背”、“运气不好”,也有人认为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偶然性。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无论有多么充足的“理由”,其背后必定少不了对安全工作的麻木和放纵。在安全管理上,我们更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要正视任务,坚持正规循环,坚决不要无安全的进尺。监管面前一律平等,不唯亲、不唯上,只认事实,只认规程措施,才能服众,也才能有底气去管理别人。
敬畏安全,需要我们对安全管理常怀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安全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旦放松了自警、自律、自查,事故就会毫不犹豫地反击,瞬间夺去我们辛勤耕耘的成果。温水里煮着的青蛙,因为刚开始水温舒适而悠然自得,等发现无法忍受高温时,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也警示我们:越是安全相对稳定期,越要当心“温水煮蛙”,越要多反问多掂量:我们真的完全找到安全规律了?对安全我们真的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了?反思越多,警惕性就越高,危机感也会越强,而行为反应和思想意识主观上的“安全感”就会越少。
安全是中心工作,安全为天,坚持久久为功。距离年底还有60天的时间,我们必须居安思危,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安全为先,始终保持对安全的敬畏,切不可麻木、懈怠,更不可丧失责任。安全之弦是永远不能放松的弦,只有常怀敬畏,才能心中有戒,才能长治久安。(孙建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