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绿水洞煤矿加大科技人员创新激励力度成果丰硕
今年以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出台科技人员创新激励办法,加大创新激励力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提高科研创新积极性,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截止10月,共有实用新型专利授权9件,发表相关项目科技文章6篇,增长幅度创历史新高。
一是从体制上支持科技创新。该矿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力度 ,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对于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动态管理的人员试行协议工资制,按照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核定的年度入选人员及岗位激励标准执行。对列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矿井配套给予研究项目和研究经费,并积极争取上级配套项目及研究经费。同时,矿井建立拔尖人才库,加大优秀人才甄选。积极开展科技先进工作者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及推荐工作,科技先进工作者每年选拔一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
二是从经费上支持科技创新。该矿对成功申报国家、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等各级财政补助科技项目按规定提取的间接费用,矿井科技管理部门统筹 20%,项目组绩效支出 70%,其他辅助部门统筹 10%,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省级及以上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不设置劳务费比例限制,劳务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人员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川煤集团、广能公司、广安市以上项目绩效支出按批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合同执行。矿井下达的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在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用于激励科技人员的项目绩效支出的比例,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额的 0.5~5%以内。
三是加大科技项目激励措施,提高成果收益比例。明确规定科技成果向矿以外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允许提取不低于 40%的比例用于奖励。通过矿自行实施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的,从开始盈利的年度起连续5年,每年可从实施该项目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 5%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 50%。科技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各级、各类项目(成果)的鉴定、验收、评估、评价、评审等工作领取的专家咨询费,不计入个人年薪。各级科技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研究或提出对现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效果较好的项目,可采取自主申报推荐的方式,将项目成果纸质材料报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矿领导审定,根据项目成果创造的价值给予 500~10000 元的奖励。
为了确保科技创新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该矿同时出台了成果转化风险免责条款。明确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或通过协议定价并按规定在矿公示的,矿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