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博物馆举行的“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上,一份编号为“国监留字[2018]110001号”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留置决定书》引起了岛叔的注意。
IJV1=/NJW 与之一起的,还有编号“国监文[2018]110001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决定书》,以及2份《留置通知书》,一份发给中共贵州省委,一份发给留置对象的家属。
8.4+4Vxh 4份文件,盖有鲜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章,共同陈列在如此高规格的展览中,意义着实不一般。
\*k}RKDwT eNw9"X}g 留置 @XFy^? 立案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本委决定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
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一案立案调查。
r__Y{&IO 王晓光案,也被称为国家监察委成立后的“留置第一案”。
他落马的4月1日,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揭牌(3月23日)仅仅十天。 =dTsGNz 岛友们需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国家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vFoTu)2 而如今可以看到,《立案决定书》、《留置决定书》及两份《留置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均为4月1日,这也意味着,在王晓光被留置当天,留置通知书确已发出,通知了他所在党委和相关家属。 Ud[Zv?tA: 4月1日晚11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外发布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虽然字数不多,但通报措辞却透露出重大变化:
"] 0sR 消息来源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涉嫌严重违纪”变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BX=YS) 王晓光案全程的话语转换之间,正折射了从中央纪委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职能转变,也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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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 “留置第一案”王晓光
|]8Hh> 变化 Y1Qg|U o 那么,究竟何谓“留置”?相较于“双规”,此后的工作又将见出哪些变动? 9py*gN# 与“双规”相比,一个显著变化就是留置措施带有法定性,即具有我国法律赋予的强制性,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要求被调查人交代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P}v82C N 此前,“双规”只是要求涉嫌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对所涉及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情况属实的,可以依据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作出处理决定。而在《监察法》出台前,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行为的,需要移送检察机关侦查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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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尽管在此前的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也有单独、或与检察机关会商,对涉嫌职务犯罪行为作出调查的,但就办案重点来说,显然“纪在法前”,有时候还会强调“纪法分开”。
iN+Tig?c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2015年就表示,“纪委办案,说到底是一种执纪
活动,就是‘依靠纪律’‘执行纪律’‘适用纪律’‘维护纪律’和‘实现纪律’的过程。”
E||[(l,b c>nXnN 突出执纪特色并不意味着放松查办案件,但当时纪委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要求却很明确: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后,涉嫌犯罪线索可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NRgNW1# 而现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违法违纪行为一并审查调查,强化了反腐合力,提升了办案效率,也契合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内在一致性与高度互补性。
rYYAZ(\8 对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直接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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