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比窦娥还冤
任谁处于“流标”事件中李玉的位置,也会受到“打击”,这属于“飞来横祸”,李玉简直比“窦娥”还冤。
标书出错并不是因为李玉不细心,干多错多,而是毁于老员工的习惯性“想当然”。这么重要的标书最后成型却没有人“把关”?明知李玉没有工作经验,关键事件不提醒、不把控,责任在谁不言而喻。将最重的板子打到主动“帮忙”的人身上,伤了积极工作的“人心”,照顾了老员工的面子,姑息了该负责的人。
作为团队的一员,李玉积极主动帮大家做一些整理装订之类的工作,标准资料不断修改,且印了好几版都没有出问题,说明李玉工作是认真的。最后“流标”,仅仅是因为标书里没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因为这项资料简单,大家都忽略了这件事。只是准备了电子版,不和“新人”说,“新人”能自作主张把东西加到标书里么?
2015年,我从基层站队调到机关党群科工作。原来的党群科只有2个人,负责党建、纪检、工会、团、宣传等多项工作。我刚刚从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看他俩忙的晕头转向,也是主动分担工作,但科长一直坚持做最后的把关。 3年来,科室人员工作分工明确,但按工作的轻重缓急,3个人互相帮忙,但我们坚持“科室出去的东西,代表的是集体,每个人都尽量不出错,都得多操点心”。
干点活没啥,做错了挨罚也应该,但像这种积极工作帮助别人挨了最重的处罚,对李玉今后的工作积极性必定是个极大的挫伤,也给其他员工敲响了“警钟”:少管闲事少出错,这可不利于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呼和浩特分公司 司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