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市场走向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强化竞争的基础性作用是不是监管变革的主要目标? J cL4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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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政策以“竞争中性”为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是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竞争审查等。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既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又是监管变革的主要目标。当前,我国服务业走向全面开放,对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提出迫切需求。 ~,WG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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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反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作为市场监管变革的重大举措。从我国的情况看,强化竞争政策重在反行政性垄断。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基本上实现市场化,但在服务业领域仍面临着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的突出问题。至今为止,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尚没有纳入到反垄断的范围。按照《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行政垄断行为只具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认定其违法并予以处罚的权力。适应我国经济转型与扩大开放的现实需求,建议尽快修订《反垄断法》,将竞争政策以及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到《反垄断法》;细化《反垄断法》中关于反行政垄断的实施细则,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形成不同的反行政垄断措施;系统清理、修改、废除各类导致行政垄断的规章制度。 LuM: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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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平有效的竞争政策激发市场活力。目前,服务业领域的民营经济占比偏低、市场活力不足,由此造成服务业市场“有需求、缺供给”的突出矛盾。例如,2017年,我国服务业领域民营经济占比为50%左右;民间投资占比普遍低于40%,其中教育、交通、公共管理等部门低于15%。为此,迫切需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以扩大民营经济在服务业领域的比重,从而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提高效率。 _[s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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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市场监管变革的重要目标。过去几年,我国坚持对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保证总体安全情况下实现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下一步服务业市场走向全面开放的过程中,在缩减负面清单的同时,要通过市场监管变革,使得各类企业主体、创新主体通过强化竞争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通过强化竞争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