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采编实践心得:不得不说的编辑伦理 fk%r?K 6K
原创: 骆孟成 传媒茶话会 今天 09y%FzV
最近,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追踪报道不断,在类似新闻采编实践中,记者编辑都不得不面对编辑伦理的考量。 7VkT(xnm
编辑伦理浸润在新闻人的思想力之中,透过日趋多元的新闻样态呈现在公众视野下。那么,要成为一名“大编辑”,如何处理在采编工作中遇到的编辑伦理问题? aL@myq.
近日,《传媒茶话会》对话长沙晚报值班编委兼编辑出版部主任梁瑞平。 :|J'HCth
“编辑伦理是指在具体的采编业务过程中始终需要遵循与秉持的基本伦理规范与准则。”长沙晚报值班编委兼编辑出版部主任梁瑞平告诉《传媒茶话会》,“它是道德与职业底线,是媒体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媒体保护自我,树立公信力的最好武器之一。” *7<5 G{
为什么说是媒体保护自我、树立公信力的武器呢? :AYp{"{
梁瑞平说:“之前报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因为编辑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与事实本身有出入的新闻(或图片)见报。这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要与报社打官司,后来报社为此大费周章,才将事情解决好。编辑伦理如果把握得当,媒体就能更好地保护自我、更好地树立公信力。” ffo{4er
对公众来说,每个人都处在拟态环境下,即通过大众传播活动形成的信息环境之下。人们透过这些信息来了解和感知整个社会,以此形成对社会及外部世界的基本判断。因此,媒体就必须非常重视编辑伦理的把握。 =\7o@ 38
五种伦理悖论 -~Kw~RX<(
如何抉择? X-Y:)UT
思想的深度与力度是新闻人思想力的重要体现。 0sW=;R2
媒体从业者在处理每一篇稿件时,都需要思考这其中存在的编辑伦理问题。编辑伦理需要重视,但并不止于口头重视。在日常的编辑过程中,有一些关于编辑伦理的悖论需要厘清、讲透。 OgjSyzc
在梁瑞平看来,编辑记者在新闻采编实践中常常会面临以下几种伦理悖论: /5:C$ik
悖论一:新闻自由与隐私权。 N(0G!sTI
“要知道,这种伤害一旦发生是会伴随受助者终身的。”梁瑞平告诉《传媒茶话会》,“举一个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较典型的例子:每年8月份,在大学开学前,媒体都会报道学生因家庭贫困等原因辍学或需要爱心救助的新闻。不少媒体将聚光灯打在学生身上,在报道中让学生在媒体上表态,并将其家庭情况向公众披露。这无疑会对孩子造成不可忽视的心理创伤。”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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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平说:“我在平常的值班过程中常常提醒编辑(和记者),遇到这种情况,要把自己代入到事件情境中。试想,如果我是受捐助的当事人,我看到这个报道会作何感想?我能接受这样的报道吗?一旦将自己代入,自然会理顺其中的关系。在报道时,编辑记者就会在心中有一个衡量的尺度。” g1-^@&q
新闻自由负载和体现了表达自由并构成民主法制社会的重要机制之一;隐私权作为民事权利已获得普遍认同并在国际社会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宪法权利。两者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权利,可以说天然地存在冲突关系且关系日益紧张。 D_r&B@4w
而要应对这一悖论,答案是:平衡。 hR"j[
要平衡隐私权益与公共利益。比如“非典”时期,对高危人物的行踪、医疗情况及隔离情况的报道,这时的个人隐私权就要让位于公共利益,新闻自由处于优先地位。 p(/PG+
要平衡一般人物与公众人物。譬如一般人之间的恋爱、婚姻和家庭以至不正当男女交往都可以构成个人隐私而受到保护,但是,媒体对于政府官员有涉职务的私生活监督则被视为属于舆论监督的正常范围。 L2Ynv4llm
悖论二:暴力新闻与社会责任。 L~fxVdUz
大众传媒对于暴力、血腥行为(事件)的报道限度,是媒体伦理的重要研究课题。 -AcLh0pc
媒体在报道暴力事件时应当背负的真正责任是:唤起公众对自身社会责任的认识,对暴力的警觉与拒绝,以及对正义的正确认识。要坚守的底线是:不渲染暴力现场、作案细节,以免成为下一个暴力的诱因、示范、“技术指引”等。 ^`NU:"
6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以《“操场埋尸”案逝者家属:我们一直担心到我们这代人走了,案子还得不到解决》为题,对话失踪人员邓世平的弟弟。文中极力避开暴力现场的渲染,只是以对话的形式,讲述家属在苦苦等待结果的16年里经历了什么。文章后网友们评论最多的是“正义你来得晚了,但是没有缺席。”而唤起公众对正义的正确认识,这恰恰是媒体在报道暴力事件时应当肩负的责任。 }=Yvs)
悖论三:人道主义与真相报道。 E/@w6uIK[
人的高贵和尊严是人道主义的核心价值。它要求对一切人的智慧力和美德提供平等机会。人道主义总是捍卫自由的理想,推崇理性的价值。 k4te[6)
媒体在呈现“真相”与照顾当事人的感受与处境上,常常是一个两难选择。 .]`L R@qf
但是,再难也要做出相对平衡的选择。 7a.$tT
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是坠江前车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媒体在得到公交车车载行车记录仪影像后,公布了公交车失控与小轿车碰撞的场景,但截去了公交坠江后的影像。这一做法既呈现了事实真相,又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人的尊严。 >h>X/a(=~
追求真相固然是媒体人的责任,但新闻报道也应该注重“以人为本”,追求人道主义的表达与呈现。在涉及弱势群体、涉及受害人的时候,应该笔下留情,而不是以“真相”的名义往受害人的伤口上撒盐。 !kZ9Ox9^
梁瑞平说:“在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报道,编辑要尽量换位思考,照顾对方的感受,切忌因报道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Rk8>Ak(/
悖论四:法庭报道与公正审判。 a[iuE`
“评价历史(或事实)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跨度的。”梁瑞平说,“我以前是学历史的,这就促使我对待任何一个事实(史实)都会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有时候,有些内容不报道更可取,有些内容需要暂时冷却,这也体现了对编辑伦理的思考。” ur^)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