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静在办公室吃早餐被罚20元,自己还觉得委屈,说明她还没有明白职场规则,还以为单位罚她钱是错的,而自己是对的。这在职场上是很危险的事情。不及时纠正的话,会影响自己在职场的良好形象,也不是一个训练有素、合格的职场人士。
作为一位职场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我是反对任何办公人员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就餐的,无论我过去是管理者,还是现在作为普通员工,我都是这样认为的,我都会模范遵守,绝不触犯单位的规定的。因为办公室是首先是工作的地方,是属于公众场合,是展示一个单位对外形象的地方,是形象窗口,任何人员代表的都是单位形象,而不是个人的私事。所以,单位提出的不让在办公室吃早餐的规定是任何一家单位都会有的。作为单位的一名员工,必须模范遵守,不容许有任何违犯,违犯了就必须接受处罚,这是必然的。若果说有错的话,是当事人的错,不是单位的错。我知道自己不会违犯,但如果真的违犯了,我会心甘情愿接受处罚的,谁让自己犯错了呢?
违犯规定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这听着好像太不近人情,但说实在的,吴静的低血糖是首次突发的事情吗?明明知道自己容易低血糖,还不早点起床,早点吃饭,还要挤占办公时间吃早餐,这不是明知故犯吗?所谓的低血糖,是真的,但在这时说出来是在用同情心来给自己找借口,其本质是打着人性化管理的旗号,来行自己违规的事实。在任何人看来都纯属找的借口,虽然这样的借口能博得不明真相的人的同情,但知道真相的人,绝对不会同情的。
最后,我要说,任何单位都有这样的规定的,只要单位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的规定,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是必须遵守的,任何人都不得违犯,单位是有这样的权利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制度的。作为一个职场中人士,必须支持单位合法合规的规定,自己不要违犯,更不要自己违犯了,就去质疑他的合理不合理。
做一位合格的职场人,必须模范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不仅是不能吃早餐,还有其他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模范遵守,不能违犯。
总之,在办公室场合,没有任何借口做非公事情,这是一个合格职场人最起码必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