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集煤矿下发文件,就规范矿内人员饮酒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以消除各类隐患,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杜绝酒后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安全生产事故。
该矿提出,凡张集煤矿全体员工、入矿内进行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在矿进行施工的各类人员,在工作期间、上岗前一律不准饮酒,严禁酒后、醉酒上岗;严禁下级宴请上级;严禁酗酒,严禁酒后、醉酒开车,严禁酒后闹事;严禁酒后值班、开班前会和处理与工作有关的事情。
这个矿规定,凡有违反上述要求之一的,对矿内部人员每次进行绩效考核10分,对矿外部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并承担相应的其他责任。
同时,他们就加强人员思想教育,及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和建立综合防范机制等作出全面硬性规定。(杨振、张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