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安全员要有“强迫症”
■ 邢承木 强迫症是一种病,医学上的解释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表现的神经症。但笔者认为在安全管理上,“强迫症”不但不是病,而且是应该提倡的一种好习惯。尤其是企业安全员,不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者,也是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者。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安全员工作的水平。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安全员,没有一点“强迫症”是不行的。 在落实规章制度上要有“强迫症”,勇当铁面无私的“黑包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基础,落实是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安全员对待工作要不打折扣,落实制度要铁面无私,不姑息迁就。对“三违”行为,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敢于揭露、正视、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宁可事前招来“骂声”,不要事后听到“哭声”;宁可事前当“黑包公”,不要事后做“红孩儿”。要有一张婆婆嘴,做到多提醒,多要求,不厌其烦地转化职工思想意识,增强执行标准、落实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能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记在脑中,更落实到每个人、每件事、每一天、每一处。 在发现解决问题上要有“强迫症”,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一个问题隐患,就是一个事故风险。消除一个问题隐患,就是消灭一起事故,就是多一份平安保障。安全员要做到“鸡蛋里边挑骨头”,把职工身边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和隐患找出来,防患于未然。查出问题和隐患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要在解决问题和整改隐患上下足工夫。安全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问题隐患整改做到“三个不撒手”,即隐患责任不到位不撒手、隐患不整改不撒手、隐患不销除不撒手。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隐患一项隐患整改,盯牢看死、盯紧做实,使问题隐患彻底整改。 在掌握业务知识技能上要有“强迫症”,努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安全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安全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所以,安全员要强化“不专业就是不合格”的知识饥饿感、本领恐慌感,要不讲条件的强迫自己去学习,掌握更多更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随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的新发展、新动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安全管理的行家里手,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企业安全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此帖被邢承木在2019-09-28 13: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