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提拔干部理由让人难以信服 <~uzKs0
此前,黄山市委组织部8月19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称,时任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和宣传教育科科长邵茵因工作需要拟破格提拔担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日前,黄山市政法委的官微显示,邵茵已正式上任。(9月24日 澎湃新闻) SmIcqM
不管是干部提拔,还是普通岗位职员,哪一个不都是因工作需要才因岗设人呢?可作为被提拔的领导干部,仅仅就因“工作需要”,就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其理由也太牵强了。根据新修订和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可见,黄山市委组织部门在新提拔干部中理由过于简单,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aemi;61T\
我们都知道,干部任前公示是提拔干部绕不过的一个重要环节,即便有人想做手脚,搞暗箱操作都很难逃过群众的眼睛。笔者认为,黄山市委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前公示上,之所以用因“工作需要”理由,我看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被提拔的干部实在没啥很优秀,也很突出的地方,用句通俗话说,够不上破格提拔的条件。所以,干脆就笼统地说因“工作需要”。二是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没有很好地梳理其提拔的真正理由,把关键的、重要的理由给忽略和省略,才引起舆论格外关切。 opMnLor
由此,笔者认为,不论黄山市委组织部门是何种情况,都要把干部任前公示理由说明清楚,说得让社会公众心服口服。相信,只要我们在干部提拔和任用上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那么干部提拔任用这个敏感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aIGq/;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