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是不容置疑的历史结论,也是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全会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显著优势,第一个优势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会部署制度体系建设13个方面重点任务,摆在第一位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回首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波澜壮阔的奋斗征程,我们党将开辟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引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找到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当代中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在人类文明史上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面对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继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最重要的是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形成党中央坐镇中军帐、“车马炮”各展所长、一盘棋大局分明的高效治理合力,奏响“中国人民一定能、中国一定行”的时代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