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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读书】关于爱情,我又想起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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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2-23  

【读书】关于爱情,我又想起了你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为生歌唱 执行加亮操作(2019-12-23)


收到这本书有几天了,我没有急着读。我有个习惯,每次读外国作家的作品都要酝酿几天,先了解一下作者,再看看大家对他作品的评价,然后再读他的小说,这样才更容易与其作品产生共鸣。
《恋情的终结》的作者格雷厄姆•格林,1904年出生于英国赫特福德郡,曾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学院攻读历史,当过记者,信奉天主教。据资料记载,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作为军情六处的官员被派往非洲。战后他创作了大量的间谍小说,被称为间谍作家。这样的背景,一般读者都会感兴趣,虽然这本书并不是其写作生涯中的杰出代表作,但他21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又21次与之失之交臂的传奇经历,让我不得不向其致敬。
《恋情的终结》据说是格林从自己与一位富有的美国农场主的妻子,凯瑟琳•沃尔斯顿的恋情中获得灵感而创作成功的,小说也是献给她的。格林的传记作家诺曼•谢里将他们的这段恋情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恋情。”那么由这段伟大的文学恋情演绎而出的《恋情的终结》究竟是怎样一部小说呢?还是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的梗概,本书讲述的是二战期间的伦敦,作家莫里斯爱上公务员亨利的妻子萨拉,这在中国算是婚外恋。一次意外事件导致萨拉不辞而别,莫里斯在恨和嫉妒中度过了两年。可以看出这位作家还挺享受这样的感情,否则也不会如此抓狂。两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当初那段感情中炙热的爱、恨、猜疑、嫉妒、信仰,再度折磨着莫里斯。这段孽缘,对于这位作家来说已经不是错爱这么简单的事了。这段恋情最终如莫里斯所言: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嫉妒的情人,无能的丈夫,性格古怪的妻子,这样的三角关系看起来似乎颇为老套,但与一般的爱情小说又有所不同,这部小说并非仅仅讲述红尘中的男女之情,而是在本德里克斯跟踪萨拉的过程中,探讨爱自己、爱他人和爱信仰这三种单纯而基本的感情。按照编者的话说:这本书里有狂热的爱、狂热的恨、狂热的猜疑、狂热的嫉妒、狂热的信仰,有爱情中所有狂热的情感。都说作者的小说有些自传体的成分,从这个故事开端就会让人产生一些联想,特别是作者还有做间谍的经历,那种错综复杂的两面人生活,是不是为他的创作带来了无限的灵感也未可知。
在作者自述中,曾经有这样一段心理袒露,他说他这辈子不适合结婚,也不是一位合格的丈夫。因为他结婚后,与妻子孕育两个孩子,后来他虽然没有离婚,但是他也没有与妻子和孩子在一起。而且在他的生命中还曾与一些女人有过关系,但仅仅是关系而已,对于这样一位作家,再加上他创作的作品,就很容易读懂这本小说了。
因为国度不同吧,这样的恋情,在中国是被唾弃的。中国女人最痛恨的就是沾花惹草的男人,中国男人也最痛恨放荡不羁的女人。这部书中就是描写这样一个男人和这样一个女人所滋生出来的故事。我的一位朋友曾讲述过他的烦恼,他非常不喜欢他的妻子,因为他的妻子就是一位花痴,见到帅气的男人就不能自拔,曾经是顶级的明星控,后来总算明白了,明星是遥不可及的星斗,于是就改为热恋身边的帅哥了,用朋友的话说,这个女人不值得一爱。因为我不知道他讲述的是否真实,而且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只能理解他对自己的妻子非常不满意。作为局外人,我只能劝告他,为何你的妻子只喜欢别人,而不喜欢你呢?是不是你某些方面做得不够好呢?如果你做得非常出色,她还会移情别恋吗?《恋情的终结》,看似讲述一段孽缘,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恋情如果没有爱作为基础,那么早一些终结还是很明智的,最起码,不至于产生仇恨。
终于可以合上这本书了,总体感觉故事不算新颖,但是作者的文笔还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一些细节描写,一些小人物的心理刻画都很到位,这恐怕也与作者长期观察不同阶层的人物有关吧,既然很多诺贝尔奖获得者都喜欢他的作品,我觉得读读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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