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服下“迷魂汤” 迈上走私路 \7QAk4I~
去年3月,该关成功对一起代号为“G1903”的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日化品进境案进行收网,案值约1亿元。 OQ>r;)/
在看守所见到杨某的时候,他不停问:“警官,为什么要抓我?我只是委托别人帮我进口商品,我怎么就涉嫌走私了?” Br2ZloJ@+
杨某是2019年拱北海关查获的代号为“G1903”跨境电商走私日化品进境案的涉案货主之一。2016年,杨某委托陈某光团伙报关进境面膜等日化用品,支付陈某光报关费用。 G!J{$0.
“他(陈某光)和我说跨境电商是国家正在扶持的,他帮我代理进口的商品也是正常向海关申报而且缴纳进口税费的。”杨某口中的“正常申报”本应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报关,然而在报关单上,“跨境电商”这四个字却赫然在目。对陈某光的委托,将杨某与妻女的生活割裂了一道口子。 x;,H>!r"i
2016年4月8日起,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在不法分子眼中,相比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少缴的税款均可稳稳落入“自家口袋”。 ]urrAIK
经查,在上述系列案中,仅陈某光团伙,就先后为包括杨某在内的40余名货主提供代理报关业务,共走私价值约2亿元的货物。 ^d! (8vh
据拱北海关缉私人员介绍,走私分子在招揽有货物清关需求的货主时,往往给货主灌“迷魂汤”,声称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货物是国家鼓励支持的,已向海关进行申报并且缴纳进口税费,该行为是“合法正规”的清关行为。由于跨境电商是一种新业态和新模式,许多货主事前并不了解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法律知识,容易受走私分子的蒙蔽而上当受骗。 YPraf$
就这样,一条以欺骗为开端的走私之路,逐渐铺陈开来。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