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北省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围绕全力推动
安全有序复工返岗、促进多渠道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就业扶贫、做实职业
培训和就业服务等9个方面,出台25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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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8| 全力推动安全有序复工返岗
有序推动
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
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快推动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以及农业生产等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循序渐进带动其他行业和地区就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督促其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明确企业清单,设立服务专员,通过组建“用工联盟”、实施“共享
员工”“调剂用工”等方式,指导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余缺调剂。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VGO6 2|! 加快推进精准输送返岗。强化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就业服务保障机制,推动该省“健康码”与其他省(区、市)互认,做好返岗复工人员的健康检测、防控防护和
交通运输保障,提升对集中返岗劳动者的输送保障能力。加强与输入地劳务协作对接,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引导劳动者有序求职就业。对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包车、包厢、专列等方式,
统一组织务工人员跨区域外出务工的,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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