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上午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由山东省首创的税收经济指数体系(简称“税收指数”)正式推出,同时发布有关数据。“税收指数,是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经济发展变化的一系列指标体系。目前,山东省税务局已从税务登记和增值税发票这两个关键数据入手,研究建立了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济南市税务局局长蒋学武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Ws7fWK;
根据此次发布的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2020年1-4月,全省(不含青岛)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分别为39.34、10.91、56.76、60.88。济南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分别为81.15、36.14、115.07、91.92。 ]{q=9DczG(
“从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1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新增纳税主体减少,指数偏低。2月份,因疫情严重影响新增主体活力,导致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新增市场主体活力迅速恢复,指数上扬。截至4月,基本达到去年底水平,指数趋于平稳。”蒋学武说。 Nf<f}`
而从纳税主体发展指数看,2020年1-4月,全省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同比)分别为90.83、72.82、88.58、109.67。济南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同比)分别为91.56、75.41、91.27、112.87。“从这一指数看,2月份受疫情影响市场交易总量约为去年同期的七成。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3月和4月份逐月回升,4月份市场交易总量已超去年同期,显示出市场活跃度提升,经济呈现企稳向好态势。”蒋学武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