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国安公署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并押解至内地不违反基本法 06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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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香港基本法第95条规定了香港特区与全国其他地区司法机关之间的司法协助,包括区际刑事司法协助。 (o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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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驻港国安公署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并押解至内地,与基本法第95条规定的情形不同。从行为本质看,刑事司法协助是协助或代为履行一定的刑事诉讼程序或刑事实体权利的活动,本质上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的相互合作关系,是基于对方请求而给予的帮助。驻港国安公署按香港国安法规定在香港特区进行执法,是独立的,并不依赖于香港特区提供协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