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开启了深化改革的新征程。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出现了观点和认识的新探讨。诸如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关系问题,发挥企业家作用与依靠职工办企业问题等等,在历史上也都出现过。一部国有企业的历史,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其不断改革的历史,国有企业从政治、经济、人力、物力诸多方面支持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以史为鉴,我们的头脑会更清醒,对国有企业的信心会更坚定,改革的思路会更清晰。
早在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国有企业的生产管理没有经验,存在着浪费、低效等问题。1934年4月颁发《苏维埃国有工厂条例》,赋予厂长管理权责;颁发《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党的支部组织“欢迎生产计划运动”等,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出召开生产会议,听取技术好的工人和生产模范队长的意见,拟定切实可行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草案下发基层讨论,听取工人意见精细完善,厂长在大会上报告生产完成情况和宣布新的生产计划,党支部领导积极分子充分讨论生产计划。同时,提出执行生产计划中存在问题和解决的方法。为确保完成生产计划,党支部通过工会组建生产模范队,把那些遵守劳动纪律好、完成生产定额好、节约材料生产质量好的模范吸收到模范队中,党员必须符合模范队员的标准。通过劳动竞赛、先进帮后进、提高生产技术、奖励先进等方法,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和生产质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红军落脚延安以后,获得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发展生产、保障民生、支援前线成为迫切需要,国有工厂不断发展,管理上的突出问题是“三权鼎立”即厂长、党组织和工会三家各自强调权力。为解决这个问题,1943年3月召开“陕甘宁边区政府直属工厂会议”,提出工厂管理一元化的思想,形成公营工厂企业化的原则。改革工厂管理中出现的“机关化”“供给制”的弊端,公营工厂必须实行经济核算。政府应当以工厂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制定每种产品的质量、成本指标和利润率。工厂应当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减少浪费,增加利润;政府奖励那些产量高、质量好、成本低、利润多的公营工厂,处罚那些浪费人力物力、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利润少的公营工厂;公营工厂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改善和加强管理制度,改革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实行奖惩制度,积极开展工厂之间的生产合理化竞赛活动。
解决了“三权鼎立”问题,又产生了厂长权力过度使用,影响职工生产积极性的问题。1944年5月,又召开了“陕甘宁边区工厂厂长暨职工代表会议”。刘少奇同志在会议提出:“我们的国家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农兵在这个国家占主要的成份,在政府中占领导的地位。公营工厂也是工农兵劳动者自己的。在我们的公营工厂中没有资本家,因而,工人和工厂就没有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我们的工厂管理方法上就不是采取资本家的那一套管理工厂的办法,我们管理工厂的方法应当是:用一切方法与工人采取合作,依靠工人的积极性;工人也应该以一切方法和工厂合作。要办好工厂,就要依靠大家,依靠大家都发挥出高度的积极性。”1944年7月,公布陕甘宁边区职工《劳动公约》:提高质量,改进技术;节约原料,降低成本;服从领导,严守纪律;互相学习,发扬创造。延安时期政府还建立了工人参议员制度,一些地区工人参议员到达20%以上,工人参议员多是劳动模范人物。
从历史的角度看,国有企业的问题无非是3个问题:一是政府与企业问题,关乎国有企业的定位;二是领导与职工的问题,关乎企业文化健康;三是经营管理问题,关乎企业发展。国有企业是共产党事业的经济基础,依靠职工办企业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文化基础,生产经营民主原则是企业健康发展的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