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加班有三种情况。其一,是突发情况必须加班才能解决的事情。其二,由于职工的工作能力不强,造成到期任务完成不了的,需要加班。其三,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如:委派职工出差、原材料更不上、职工培训等等,导致的职工加班。一般来说,一、三种加班是有报酬的,第二种加班是业余的,没有报酬,也不提倡。
如果张丽和刘岩的工作强度一样,张丽由于工作能力强,在工作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应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而刘岩由于工作能力差,通过下班吸引领导的眼球,并博得领导的好感,只能说明该领导对职工工作过程的认知度不够,没有走近职工细致了解,只凭感官下结论是不可取的。
这样,不仅寒了那些工作业务能力强的职工的“心”,而且也助长了工作能力弱的职工只拼时间,而不求业务的提高,重要的是企业留不住像张丽这样工作突出的人才,企业在竞争中势必走向衰亡。
(杨玉清)[ 此帖被wcfyyq666在2020-08-07 11:2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