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排行幸运大转盘每日签到社区服务会员列表最新帖子精华区博客帮助
主题 : 职场“奋斗”不能脱离法治轨道
新组建个圈子,欢迎大家来捧场。
级别: 管理员

UID: 22506
精华: 404
发帖: 437575
财富: 614375799 鼎币
威望: 2272065 点
贡献值: 679 点
会员币: 15 个
好评度: 5186165 点
在线时间: 32520(时)
注册时间: 2012-05-22
最后登录: 2024-03-28
楼主 发表于: 2020-09-11  

职场“奋斗”不能脱离法治轨道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为生歌唱 执行加亮操作(2020-10-22)
近日,一位知名企业家的言论引起网友吐槽。他在微博上称,员工经常每周7天、每天15小时地工作,白天加晚上,夜里还总开会。9月7日晚上,他又发微博表示:“不符合劳动法的事儿,不干!违背员工意愿的事儿,不干!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支持!” 9k *'5(D4S  
RKBtwZx>f  
  一边是公众不断对企业推崇加班的话术表示反感,另一边却总有成功人士在此类问题上“翻车”。这反映出在加班问题上,一些企业精英与公众的观点一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冲突。企业当然期望员工自觉自愿并快乐地投入到工作中,管理者会习惯向员工灌输:有多大的辛苦,就有多大的收益;有多少奋斗,就会有多少喜悦。但是,这些看似自圆其说的说辞,其实难掩管理者单向度思维的刻板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冲动。 sF<4uy  
zF{ z_c#3@  
  职场“奋斗”的确不应被有强制色彩的加班制度所绑架。首先,这涉及底线判断。企业应在法治的框架下实现自身的治理。违背劳动法的管理操作和宣传话术,不会获得人们发自内心的支持。试想,如果企业对法律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那么再绚丽的企业文化又怎能赢得认同和尊重? yXEC@#?|  
Z>X -ueV  
  其次,这涉及社会责任。“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认为,企业应该从人的角度来认识自身,人的因素应重于利润的因素。同时,他指出,“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因此企业的目的(或宗旨)必然将源自企业之外,即存在于社会之中。那么,那些建立以企业利润至上为前提的价值和准则自然经不起推敲。企业失去了人本的价值追求,便会偏离公众的期望,伤及其治理体系的基础。 ?VzST }  
L~0B  
  无独有偶,《半月谈》日前报道,9月2日,据网友称某企业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需自愿加班并放弃加班费和带薪休假,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随后,涉事企业发布回应称,拟实施“奋斗者权益激励计划”,无偿让渡一定数额的公司权益(用公司部分利润以虚拟股的方式),作为“奋斗者”权益激励。这称得上是更有“福报”的加班制度。 FvvF4 ,e5  
`Zk?.1*2/  
  对此,《半月谈》指出:“一旦这种风气被更多用人单位接受进入常态化,无疑会变成每个劳动者身上的枷锁,也会让整个社会陷入一种疲惫而低迷的状态……它不仅背离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违背国家法律,也是在杀鸡取卵。长此以往将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更深层次的伤害,甚至会传递到下一代,形成恶性循环。” c^=,@#  
!D6@\  
  所以,越是企业精英越要清楚,作为企业中的“关键少数”,推动实行任何以“自愿申请”“员工协议”“激励计划”作包装的强制加班制度,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即使企业为此让渡了某种权益,这也一样让人无法接受。 HZP`u >.  
1= <Qnmw  
  而只有真诚地信仰和忠实地践行法律的真谛,才能让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为生歌唱
描述
快速回复

谢谢,别忘了来看看都是谁回帖哦?
验证问题:
正确答案:72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
上一个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