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强化科技支撑,实施意见强调:提升科技保障水平。以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核心,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关键设备和先进适用技术攻关,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深度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风险辨识与控制、道路运输智能监测与管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研发。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重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联动,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监管能力。综合运用视频监控、设备感知、电子标识等技术,对重大危险源等固有风险进行智能采集,对运输车辆等流动风险进行过程追踪。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仓库定置管理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控、处置流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设计、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安全仪表系统。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设备设施改造。加快化工领域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减量方案,开发低毒性、低反应活性化学品替代工艺路线,推进弱化反应条件技术改造。 %(EUZu2
EmaVd+Sw
围绕强化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各区要结合街道乡镇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纳入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定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和外资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探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企业建立化工专业技术团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的岗位,要从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学历和一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加强职业安全技能提升。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加快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建设,推动高危企业与相关机构在培训、实训上的良性互动,落实同等支持政策。推动有关院校设置安全管理类专业,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消防等理论和实训课程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化工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将常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 ,NNXrc&
4. &t
围绕强化应急救援,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化工园区、港口等应急救援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区域化应急响应协同、资源共享、处置得当、救援高效。指导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定期评估并修订完善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领域、各环节专项应急预案,厘清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依托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平台,构建“智能化响应、可视化指挥、闭环式处置”机制,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事故报告、应急救援流程。 Y|s?9'z
cY}Nr#%s@U
围绕强化社会共治,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加强第三方服务监管。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重大疏漏情况及有不良记录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并公开处罚情况。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执法+专家”模式,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和专家队伍。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执法等联动,优化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对承保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试点,提升防灾减损服务水平。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在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按照有关规定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