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的陈先生在国务院“
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烦心事: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公证,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7、8次,历时7个多月,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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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5S “循环证明”没完没了
G^&P'* 陈先生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拿着存单(知道父亲存单密码)去银行取款时,由于不能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取款没有
成功。
X|Rw;FY ;q&2$Mb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他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应向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支付。就此,陈先生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kH" >(f 陈先生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陈先生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并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就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却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QTy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复印户籍底册。
pWOK~=t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则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t~kh?u].j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mT&?DZ9< 此后大半年里,陈先生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陈先生仍然未能办下公证书,导致银行存款无法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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