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6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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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处理好市域社会治理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重中之重。事实上,只有牢固树立并科学践行“协同”理念,才能有效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Xx=.;F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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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协同”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治国韬略。习总书记2015年在贵州调研时就指出,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高度关注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这就意味着,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主体与重要力量。 -KCQ!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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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协同”理念,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在形成合作性关系基础上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多元行动主体之间要形成合作性关系,就必须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是一个民主协商的决策过程,各行动主体之间能够通过平等对话、协商沟通、汇聚共识的方式来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性问题,从而实现多元行动主体功能的“乘数效应”,达到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目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