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临时或短期用工需求,单位之间常会发生借用员工的情况。在借用员工期间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呢?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该院近五年来审理的涉借用员工案件进行了调研,梳理出其中的一些规律,以此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出如何降低风险发生的提示。(11月19日 《工人日报》) Z%I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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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劳动用工中,单位之间有时会出现借用员工现象。简单来理解,所谓员工借用一般是指经用人单位、借用单位、劳动者三方协商同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在借用单位从事实际工作并领取报酬。借用员工可以很好解决临时或短期用工需求,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借用员工权益理应得到更周全的保障。 8Nxyc>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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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针对涉借用员工案件所进行的调研,就很具有警示意义。调研显示,涉借用员工案件呈现以下特点:借用单位多为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工关系涉及三方主体;案件通常历史沿革长,涉及企业改制等问题;借用员工多为业务骨干或企业高管。可见,若处置不当,极容易会导致借用员工权益被侵害。 <^B!.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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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者角度来看,应该重视自身权益的保护。一方面要重视相关劳动法规知识的学习,一定要清楚自身劳动关系的归属;另一方面当自身权益被侵害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通过三方协商、工会或行业调解机构调解等途径快速解决纠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JeR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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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不容忽视的是,工会组织应当重视借用员工的权益保障。笔者以为,无论借用单位还是用人单位工会,均不能忽视对借用员工的关爱。既要关注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又须对他们的权益保障给予重视,甚至在他们维权过程中也应给予帮助。 K@;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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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