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 ]'^Sr
天津网讯 接到商场将要对每个柜台进行卫生检查的通知后,门店经理要求员工每人交付50元“预罚款”,说如果卫生检查过关,钱就返还给职工,否则就作为罚款。昨天,新区某商场员工王小姐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又多了一个“预罚款”,实在让人不解和头疼。 1GxYuTZ{
2o;M:+KQ)
据王小姐介绍,她工作的商场将于本月12日进行卫生检查,可是早在本月5日,门店经理就要求每个店员交纳50元现金做为“扣押”,并规定如果到时候卫生检查不合格,钱就作为罚款直接没收。“我们的员工守则里有罚款的相关规定,但是从没听说过‘预罚款’这个说法,企业这样做合法吗?”对此,王小姐表示十分疑惑。 +tF,E^
.^,vK7
无独有偶,塘沽某企业的秦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问题,据她介绍,这里对员工不仅进行罚款,而且还要求被罚员工将自己受罚的原因及名字写在人民币上一起交付。秦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两张10元罚款人民币,只见其中一张人民币左边空白处写着:“盘点有错,××。”而另一张上写的竟是:“衣服脏,×××。”“经理觉得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警示我们,但是这些字同时也像一个烙印将我们的过错永远地记录了。另外,毕竟还是人民币,如果流通出去了,岂不是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的过错?”对此,秦女士非常气愤,但因为找工作不易,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z?^p(UH
M
5h U.3.L
律师说法 >v{m^|QqB
Qt$Q/<8U
“预罚款”企业违法 记“罪名”侵犯荣誉 ;I0/zeM%
)
AIZE?oX
记者就企业“预罚款”行为采访了多闻律师事务所的娄艳律师。娄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不得扣押员工的相关证件和现金,“预罚款”属于企业提前扣押员工现金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而像秦女士所在的企业采取的记录式罚款行为情节更为严重,首先其勒令员工将‘罪行’写在人民币上已经涉嫌侵犯了公民的荣誉权,而在人民币上书写更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禁止在人民币上乱涂乱写的相关规定。”娄律师强调说。 CpXv?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