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赵竺安 02:`Joy2D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应工作至55岁退休。但身为国企车间主任的黄女士,却在50岁到来之际,被企业“勒令”退休。日前,自称“想不通”的她前来本报咨询。 ;<F^&/a|yQ
黄女士说,20多年前,她进入一家国有企业,在制造车间担任行车工,经过不断努力和企业培养,在45岁时,她从小组长、副主任,直到当上车间主任。在管理岗位上,黄女士尽心尽责,更加勤奋地工作着。 9m"EY@-
但前不久,即将年满50周岁的她被请到人事部门,人事经理通知她,由于她马上要到达退休年龄,企业会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听到这个消息,黄文秀愣住了:在她记忆里,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都是55周岁退休,怎么她是50岁退休呢? :"i2`y;u
面对黄女士的责问,人事经理答复,黄女士是聘用的管理岗位人员,不是女干部,因此仍然为50周岁退休。 %?/vC6
感到不解的黄女士前来咨询,上海人桥法律服务调解中心主任、徐汇区人才协会会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云鹏在接待中告诉她,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应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尤其是劳动法颁布后,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 M,r8 No
也就是说,以全国劳动合同制为分水岭,在此之前,女企业工人,5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在此之后,由于以前企业职工按身份管理的模式已经被劳动合同制管理取代,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企业干部,女年满55周岁退休。企业工人,女年满50周岁退休。即:在管理(技术)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干部退休年龄和条件执行;在生产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工人退休的年龄和条件执行。 G]Im.x3O-
对于黄女士所在企业提出的聘用干部制问题,曾云鹏认为,企业干部聘用制,也是我国企业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如果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仍然处于管理岗位聘用期内,那么,按照国家“退休时所在岗位”的规定,应该是55周岁退休;如果原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聘期已结束,用人单位未续聘,那么,作为普通工人,女职工50周岁时,就应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 cwHbm%
曾云鹏还提醒道,如果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因退休年龄发生劳动争议,其岗位性质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 ]%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