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点下班”应该是职场常态
最近,中铁六局南沙港项目部工会推出的一项新规让员工点赞。为让员工“到点下班”无压力,工会设置了下班打卡板:员工完成一天工作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后,即可打卡下班。对于每月“到点下班”次数最多的员工,在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适当加分,并予以鼓励。(7月1日中工网)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即便你再精力旺盛,那也有筋疲力尽的时候。所以,每日工作八小时,不仅是科学合理安排,而且也是劳动者合法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不过,在笔者看来,职场加班加点通常都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能力不行,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力不从心。所以,要经常利用加班加点才能够完成;二是用人单位在工作任务安排上,给劳动者人为地施加压力,让劳动者蹦一蹦都难以够得着,一些只想着盲目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根本就不顾员工透支身体健康。对此,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无论从劳动者健康安全角度上讲,还是从法律法规层面上看,劳动者加班加点都不值得提倡和效仿的。我想,这也是中铁六局南沙港项目部工会推出“到点下班”受人点赞的一个原因吧!
事实上,工会推出“到点下班”奖励,鼓励员工能不加班的就不加班,从某种程度上也进一步激发了员工积极主动学技术、钻业务,并以此来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目的,与此同时,对构建幸福温馨和谐的家庭关系,也有积极促进作用。不难想象,在职场“白加黑”、“5+2”、“996”的工作,让职场劳动者叫苦不迭,甚至过劳死的现象比比皆是。
所以,在笔者看来,工会作为员工的娘家人,一方面在积极主动协调劳资关系上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另一方面也要依法依规维护好员工正当的劳动权益,特别在加班加点劳动纷争上,工会组织就应该站出来替员工撑腰和说话,要让“到点下班”成为职场常态,这样企业人性化管理才能进一步凸显,其劳动关系也更加和谐与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