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季度,全年目标实现决战期,四川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决定在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展“保安全保目标稳队伍”专项活动,以四项措施确保矿井季度及年度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强化安全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该矿从10月份起至年底,全面实行作业头面大带班,重点监督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与落实。要求各业务部门、生产单位要按矿四季度安全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生产系统、采掘作业、灾害治理、职工队伍稳定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每一个工作日的生产过程的风险控制、隐患整治责任到位、落实有力,保障安全稳定。
二是突出生产过程的安全重点管理。重点突出瓦斯防治管理、水害防治管理、采掘顶板管理、机运安全管理与地面安全管理,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巡视和巷道风压、风阻数据检测,保证井下风流方向和风速稳定;严格按照上级审定的防治水“一矿一策”措施,加强对+150m 延深水平三条下山掘进面、可能受水害威胁的其它采掘面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3133(Ⅰ)、3121(Ⅱ)采面过断层、薄化带,3223采面安装、初采和3135机巷、3122风巷断层的技术支持及日常顶板安全管理;加强采掘面固定电气设备、移
动电缆、电器开关的日常维护,保证电器设备不失爆;加强地面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消防设施、公私车辆交通、民爆品及酸碱类物资的储存使用、氧气乙炔瓶存放领用、大型设备设施起吊等安全监护管理,确保井下地面所有生产环节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生产安全行为规范标准落实。 在重点抓好现场风险控制、隐患整改、岗位操作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程序、把住环节、落实标准、增强操作行为规范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风险控制不到位不生产、隐患整治不彻底不生产、安全措施不可靠不生产、安全责任未落实不生产”原则的基础上加大对副科级及以上者“人在位管理不到位、人在岗责任不在岗”安全监察执纪问责力度,全面杜绝风险、隐患失控和责任不落实发生事故。
四是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在矿四季度专项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按照《绿水洞煤矿2021年安全奖惩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按事故性质对负有相应管理责任的责任人的罚款提高一级进行处罚,同时按第二款所列对应事故性质给予管理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副总工及以下管理人员违反矿值班、驻矿、带班下井、安全检查、地面管理和队伍稳定等规章制度,按照《绿水洞煤矿2021年安全奖惩办法》对应条款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职工除违反《绿水洞煤矿2021 年安全奖惩办法》文件第十三条明确的二十条安全“红线”以外的其他违章行为,一律按原《广能公司关于印发〈安全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的对应标准处罚。
同时,绿水洞煤矿建立四季度专项活动安全工资奖励标准及考核细则,执行每月考核,季度兑现。季度实现目标后,依据出勤情况对12 月底在册上岗的所有人员给予奖励。(李晓波)
(作者单位:绿水洞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