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摸鱼“究竟要不要罚?
近日,国美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行为一事引发讨论。11月17日消息,国美控股集团公关总监张川石回应称,该图为内部文件意外泄露,通报仅对涉及员工实名批评,无其他实质影响。张川石表示:集团不提倡员工无效加班,鼓励员工劳逸结合,被通报员工存在“过度摸鱼划水”行为。经内部测算,使用800M流量可看视频约1小时,而被通报员工使用流量均在10G以上。(11月17日《新京报》)
在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的当下,手机就像人体一个不可或缺“器官“,无论工作,还是学习,抑或是生活都密不可分。如此来讲,员工在工作间隙时候,把手机掏出来浏览一下,看看新闻、与人聊聊天、听听音乐等,缓解工作紧张心情,这恐怕在职场也是常态。
然而,近日,国美通报批评员工上报摸鱼行为,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引发网友广泛热议。员工上班“摸鱼“究竟要不要罚?笔者认为,从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角度上讲,员工在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是员工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操守。可从广义上讲,职场工作再紧张,其都有自我空间和张弛有度的放松间隙。比如:工作期间,员工要喝水、如厕吧!如果连这些生理需求的权利都得不到满足,那企业还有什么人性而言。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测算员工手机流量,定性员工上班”摸鱼“被罚,不仅侵犯了员工正当的合法权利,同时也缺乏最起码的管理人性化。
实事求是讲,在职场确实有员工上班存在”摸鱼“现象,他们整天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反正到点下班,到月拿钱,工作有没有成效,工作做得好不好,与己无关。于是,企业管理者要把这些人定性为”摸鱼“,我看还是有必要。但是,尽管此”摸鱼“非彼”摸鱼“,那也不能把责任全都推到”摸鱼“的员工身上,还是要在企业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笔者认为,对于只出勤不卖力的员工,我们仅靠”以罚代管“显然不行,还必须采取”得人心者得天下“的办法,在思想上,对员工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生活上,要给予关心关爱,以诚相待;在学习上,要鼎力相助,助力成长进步。
总之,在员工上班”摸鱼“这件事中,我们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千万不能把问题推到员工身上,出了问题就拿员工开涮。长此以往,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又如何得到进一步提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