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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平台挂单微博交易 钱款被骗谁担责?
    dongzi在线
    诗化的语言,使你看出来:我依旧是少年。
    级别: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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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3  

    平台挂单微博交易 钱款被骗谁担责?

    管理提醒: 本帖被 dongzi 执行加亮操作(2021-11-23)
    基本案情:2020年3月22日,王某以本人的账号,登录淘宝公司运营的闲鱼App,浏览了闲鱼账号为“tb32749420”卖家发布的二手商品信息,并产生购买意向。该卖家在商品详情页留言:“复工工作繁忙,如没有回复可以添加微博账号细聊……”王某按照该卖家留言,注册了微博账号,并与昵称为“岁月间33”的用户,就商品价格进行了协商。协商过程中,王某在闲鱼App内下单三笔,分别购买了该卖家发布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各一台,价格合计5800元。 Xc!0'P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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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协商,“岁月间33”同意以5100元的价格出售上述商品,并向王某发送网络链接一个,要求王某在该链接内以同一订单购买三件商品。王某按其要求进入该链接,下单并支付5100元后,进入闲鱼App,未见到该笔订单,而前述闲鱼App内的三笔订单状态均为未付款。王某支付宝账单显示5100元货款被打入天津盘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商品说明为GPay充值,账单分类为休闲娱乐。 0j--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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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王某取消闲鱼App内的三笔未付款订单,并向客服投诉该卖家,要求闲鱼平台提供卖家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闲鱼平台根据王某投诉,对该卖家采取了支付限制、停止售卖等处置,并外呼卖家争取帮助王某追回欠款,但拒绝直接向王某提供卖家姓名及联系方式,称会根据公安机关或法院等部门的协查函,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G';yb^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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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淘宝公司退还王某购物款5100元;2.判令淘宝公司赔偿王某损失15300元;3.判令淘宝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X:c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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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平台公司没有赔偿责任               5ml#/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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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理过程中,淘宝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账号为“tb32749420”的卖家注册信息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信息显示,卖家姓名为……身份证复印件显示该卖家出生于2003年4月13日。 S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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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对该信息的真实性有异议,认为卖家注册账号时,淘宝公司未采用面部识别技术对其身份进行验证,且卖家注册账号时未满15周岁,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淘宝公司未尽到身份审查义务。王某亦多次拨打上述电话号码,均提示关机。故上述信息不是卖家有效的联系方式。 YH 5jvv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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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法院认为,淘宝公司作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仅是用户获取物品或者服务信息对象及开展交易的场所,并不直接与买家开展交易活动,并非涉案商品交易的相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依据该项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身份进行审查与核实,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向消费者披露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以便消费者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 X/8Cv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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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在闲鱼App内获知卖家出售商品的信息后,以微博与卖家沟通,按照卖家在微博内提供的网络链接下单购买商品,并关闭了其在闲鱼App内的订单,并非通过闲鱼App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是闲鱼App的消费者,不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淘宝公司因卖家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且王某向淘宝公司投诉后,淘宝公司积极对该卖家采取了支付限制、停止售卖等处置,并外呼卖家争取帮助王某追回欠款,亦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了卖家的注册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王某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向涉案闲鱼卖家主张权利。 }ob&d.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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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04民初3938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55元,由王某负担。 S*5hO)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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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消费款去向与平台无关               ,y'E#_cT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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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wTu_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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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上诉称,王某在闲鱼APP上看到销售商品的信息,进而与该闲鱼卖家联系,最后购买了与卖家在闲鱼APP上发布商品信息一致的商品,后淘宝公司认定该闲鱼卖家有欺诈行为,并对其采取了支付限制、停止售卖等措施,说明淘宝公司认可王某是闲鱼APP的消费者。淘宝公司没有尽到对闲鱼卖家的身份进行事前审核的监管的责任,没有对卖家进行实名认证,一直拖延拒不提供闲鱼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明显具有过错,淘宝公司提供的卖家手机号也未经认证,无法打通。且根据淘宝公司提供的证据,淘宝公司允许未成年人注册闲鱼账号并为其评价中等的信用等级,明显具有过错。 orGk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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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公司辩称,王某不是闲鱼APP的消费者,王某系在微博进行的购物,与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无关。淘宝公司在一审庭审中已经提交了王某所称的相关闲鱼账号的实际卖家及地址联系方式,已经尽到的合理审慎义务。淘宝平台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王某也未在淘宝所运营的闲鱼平台购物,因此,本案与淘宝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对上诉人进行赔偿。 Uzx,aYo X  
    3/j^Ao\fw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予以确认。另查明,淘宝公司与王某均认可,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在闲鱼平台购买商品付款到闲鱼账户上,并且会留下闲鱼购物记录。本案中,王某购物款5100元并未付款到闲鱼账户。 S>! YBzm&X  
    KTQy pv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情形。另淘宝公司接到王某投诉后及时对卖家采取了限制支付、停止售卖等措施,并积极配合王某对卖家进行追偿,并提供了卖家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对于王某主张淘宝公司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T i:IC%M  
    d[p-zn.  
        2020年8月2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民终791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310元,由上诉人王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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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被蚊子咬完时,涂上 _____ 就不会痒了 正确答案: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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