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全面修订,对进一步完善燃气管理制度规范,为强化燃气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m?::R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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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例》是强化燃气领域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同时,修订《条例》是适应我市燃气发展新形势、完善燃气管理体制机制的实际需要。 ;x@~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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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九章69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 }d}Ke_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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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燃气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例》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条例》明确界定了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对燃气设施的管理责任;禁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工程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等问题,《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以及有关部门在查明地下燃气管线情况、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的义务。 xjj6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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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推动燃气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方面,《条例》明确本市发展智慧燃气;加强燃气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全市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智能化信息技术手段,实行动态监管;明确安装和更换智能燃气计量表的要求;加强气瓶信息化管理,要求燃气企业在气瓶上设置条码、二维码或者射频标签等信息标识,对气瓶进行动态溯源,实现气瓶充装、检验、储存、销售、配送、接装、安全检查等全过程跟踪管理。 eM?I$eP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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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条例》还针对燃气经营企业未履行燃气安全保障义务、违反瓶装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未履行燃气设施保护责任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