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 T>?~eYHXs
近日,浙江省公布 v3p..A~XZ.
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WBGYk);
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k)J7) L
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k1<Py$9"
一起来看! &zR}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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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刑衔接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危险作业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 19EU[eb
1. 杭州市萧山区杭州聚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高空吊装作业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oNJqX
2022年3月9日,杭州聚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对城厢街道育才南苑小区52栋顶楼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用汽车吊将建筑垃圾从顶楼吊运至地面。当日下午2时许,在吊装作业过程中楼顶一块砖头掉落,砸中正在下方通行的小区住户黄某某,导致黄某受伤。 yRtFUlm`
经核查,该工地楼顶吊装作业现场未按规定在临边设置安全防护网,在地面居民通道处(吊车作业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棚,工地现场班组长李某在未取得起重机指挥(Q1)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通讯设备指挥汽车吊进行高空吊装作业,导致该小区住户受伤,其违章作业行为具有造成重大伤亡的现实危险。 ]8#{rQ(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等规定,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之规定,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同年4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对李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k#fl2
2. 磐安县厉某某未经安全许可擅自从事采矿作业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9fiZ5\
2022年5月23日,磐安县方前镇茶潭村白头山至施丘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落石从高处坠落砸伤工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磐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该工程擅自改变规划路线,其目的是借筑路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其开采石头行为未经许可,且施工现场存在高边坡,未及时采取防坠安全网等相应的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yQ}~ aA#h
经核查,该工程负责人厉某某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工程施工,且发生伤人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之规定,已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11月4日,磐安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对厉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P;x<7h$t?
3. 江山市朱某某等5人未经许可组织非法采矿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YBJ7.Y
2021年12月28日16时26分,江山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报,称江山市廿八都镇周村(徐罗村)矿山有2名男性因气体中毒昏迷。现场调查发现,2021年12月27日起,朱某某在未经依法许可的情况下,组织5人在江山市廿八都镇徐罗矿区萤石矿原探矿点PD3平硐及其附近非法开采萤石矿。12月28日,朱某某及另一名人员在非法采矿过程中因一氧化碳中毒发生晕倒昏迷。 I6\3wU~).
经核查,朱某某等5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关于“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之规定,已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1月29日,江山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朱某某等5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2日,江山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B.|vm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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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处罚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gD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