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拒绝手机检查的员工属违法行为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防震减灾和应急服务中心 龙继辉
企业管理要依法依规,不可逾越法律的“红线”。人治是企业管理的大忌。实行人治,企业难以做大做强。职工有隐私权,这是职工依法享受的基本权利,企业无权非法剥夺。职工手机里的内容不是想看就能看的“电影院”,而且是第二次检查手机,简直是错上加错。辞退拒绝手机检查的员工属违法行为,据此辞退员工,更属于错上加错,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涉事企业还需支付赔偿金,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