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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同华矿一领导到观音桥压风机房检查时,发现负责管理观音桥区域的综合队队长竟然替工人值守,问其原委,原来是值守该班的员工对矿上要求他们恢复正常的轮班作业制度不满,拒绝上班,队长没法,干脆就李代桃僵,替他上班了。结果,该队长不但被批评,而且还被罚款50元。 :+qF8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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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之所以被批评,被罚款,是他为自己的失职行为买单,他的这种顶岗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职责错位的表现。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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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的运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是重要前提。工人有工人的岗位,队长有队长的职责,二者分工不同,职责当然也不同,我们并没有视两者有高低贵贱差别,但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员工赌气不来上班,作为队长当是先安排别的人来代班,然后查清原因,做员工的思想工作,想法化解矛盾,而不是越俎代庖,去“抢”工人的饭碗。 O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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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制度的变更、实施,肯定会有些人一时不能适应,也许还会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个班,以前一个人连续值守24小时后,就可以连续休息三天,现在改过来,要他们每天来上8小时,上满三天才能休息一天,工作时间虽然没增加,但工人就没有“长假”了,肯定会有抵触。取消这种作息制度,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作为管理者,要做的工作是如何将这种制度贯彻执行下去,在执行有阻力的时候想办法解决,而不是采用如此低级的办法来应对。今天你越俎代庖,替他把班上了,那么,明天张三嫌工种不好,不来上班,后天李四嫌工资低了,也不来,那你是不是也去给他们上班呢?你忙得过来吗?做了自己不应该做的事,就是职责错位。 fz\9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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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管理中各种矛盾还会随时出现,但愿我们的管理人员们,在处理矛盾的时候,能尽量,多些“归位” 少些“错位”,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错误了。 2nSSFx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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