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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以上”等条件的企业,有资格获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由此得到相应的政策优惠;若获评“十佳和谐企业”,则可得到一次性5万元的政府奖励。这是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传递出的信息。 o)WSM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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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申泰州告诉记者,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泰州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市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提出了到“十二五”末的具体创建目标:全市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实现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和备案率要达到98%以上;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履约率达90%以上;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以上…… {mG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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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顺利进行,泰州市要求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工作,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奖惩措施,对评为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从精神、物质、政策等方面给予表彰奖励和倾斜”。同时要求各市(区)“加大资金投入,与经济工作同考核、同表彰、同奖励,促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Cf[n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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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实施意见》共明确了8项激励措施,具体为:评选为“泰州市十佳和谐企业”的,每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评选为“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收工资支付保障金,在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批准特殊工时工作制方面要优先安排,除举报投诉外,免予日常检查;科技部门优先为其申办科技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技术革新;税务部门将税收优惠与“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进行挂钩,对符合优惠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环保部门对“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给予环保费用优惠减免;银监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把企业是否获得“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纳入授信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对获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企业家协会(经信委)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作为评选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先决条件,重点扶持申办技改资金,优先支持技改项目;工会把企业是否获得“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作为评比模范职工之家、市级“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市级劳动模范和其他荣誉称号的先决条件。 h]9^bX_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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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泰州说,目前泰州市有250多家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占比还不是很高。市政府8项激励措施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和谐创建工作的开展。(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