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等地交管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整治行动,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北京罚款10元,四川将行人闯红灯罚款提高至50元,西安提至20元。对于拒不服从纠正、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有袭警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人民网4月12日) l ld,&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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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红灯绿灯,不管车来车往,在马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确很普遍,眼下各地陆续出台了严格的治理措施。那么,靠罚款,能发得出马路文明吗?这一问题抛于公众,引起广泛关注。笔者认为,撞红灯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违者必究,采取酌情处理和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是合符情理的。 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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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流疾驰的马路上闯红灯,随时都有可能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话说,“天有不测之风雨,人有旦夕之祸福”,而旦夕之祸却因人为所致:为赶那么一点点的时间,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至性命不顾,孰轻孰重?这道理大家不是不懂,而是以往对闯红灯执法不严给了这些违规者有机可乘,久而久之就成了过马路见缝插针、习以为常的坏习惯。社会在飞速发展,以后的车会越来越多,如果长期于闯红灯而不管不顾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实现美丽中国梦”,吃、住、行是我们的主题,严加管制闯红灯其目的不在罚款,而是对生命的一种维护。有人会说,以罚款的方式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但从现实来看,目前采取经济处罚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要说做到最佳,笔者认为,有必要借鉴醉驾予以关、管、罚多管齐下的方法进行治理。也不知道大家心里所谓的文明概念是什么样子,以醉驾为例:原来国家对醉驾也没抓那么紧,呼吁过,宣传过,也罚款过,还是无济于事,到最后采取多管齐下的强制性治理才产生效应。难道说·任其妄为,依然苦口婆心的对那些顽固者讲他们根本听不进的大道理就是文明之举吗? KTLq~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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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违规的只是少数人,有些人是受他们的影响跟着上的,采取非常手段执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笔者是有亲身体验的,我在公司担任保安工作,除看门外,还得协助车间违规管理工作。就拿我们公司下班关灯、关机器来说,员工们有经常下班后匆匆忙忙只顾走人的坏习惯。好话说了几箩筐,也多次警告过,还是不以为然,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不得已才予以罚款,结果就产生明显效果。这说明了什么?说明非常时期必须非常处理。没有不文明的马路,只有不文明的人,“相公遇着兵,说理他不听”,对不文明的人,文明有何用?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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