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源于20世纪50年代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性及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员工的关爱。
但有人就说,在制定这个政策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岁左右。而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3.5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出现了矛盾。事实果真如此吗?
作为一线工人,我们都很清楚,目前,不少企业,都规定员工内退,内退年龄大多是男55岁,女45岁,都比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低。
不是说退休年龄偏低吗?为什么企业员工实际退休年龄比法定退休年龄更低?
而且,按有关现定,内退工资待遇只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正式退休后,才能拿正常退休工资。如果延长退休年龄,这部分人就得多拿5年内退工资,这对他们公平吗?
一方面,是职工不到退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内退;一方面,又要延长退休年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有句俗话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实支持延长退休年龄的主要原因,既不是养老金缺口,也不是老龄化所致,而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放手权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