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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有这样的怪事:有的企业在给自己的员工发奖金时,也给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各发一份,甚至有人编出名目“奖领导”。于是,某些上级领导每年“奖金”颇丰。 T2D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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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媒体报道说,某市一副市长收受下属单位的“奖金”,仅其妻2013年记下的“奖项”就有24种,“绿化奖”、“严打奖”、“防洪保安基金奖”、“计划生育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达标奖”等,少则200元,最多达4000元。 gie.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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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以为,给基层做事,就要有回报;为企业服务,受奖当之无愧。而有些人也借发奖之名,至少也给领导“留个好印象”。按理说,上级领导指导、支持下属企业单位的工作,都是分内之事,并无“奖励”的理由。 "XvM1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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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发“奖”,易助长公款行贿之风,助推乱奖滥发、奢侈浪费行为,甚至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疏远党群、干群关系。这股歪风该刹了!(工人日报) 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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