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让企业负责人降薪成为惠及职工薪酬的“敲门砖” @2$PU{dH
王明明 l^$:R~gS
11月20日新华网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即将开始,多数负责人的薪酬将下降。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即将推行的改革中,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而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据此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 @TgCI`E
笔者认为,企业负责人的降薪相对于职工来说依然是高薪,即使从原来相差的12倍,降到7到8倍。降薪后,对企业负责人来说只是数字的变化,不可避免的是,企业负责人依然可以从其他渠道会把这部分降薪“损失”补回来。但对于职工而言,薪酬该不该涨呢?笔者认为该涨,这样会更好的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凝聚力,更能体现企业的人文文化。 5\|[)~b
众所周知,煤炭企业当前正面临经济“寒冬”,“寒风”吹了一年,依然没有退去的意思。各煤企想法设法降成本,保生产,求生存。笔者所在的煤矿也是国企,企业在经济压力下,企业负责人实行了降薪,不同于其他央企的降薪,我们是为了生存。但无论经济压力多大,企业始终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职工收入稳定,再难不难职工,使职工看到了企业的温暖,职工们依然信心满满的坚守工作岗位,默默工作,用行动支持企业渡过“寒冬”。职工们也始终相信“春天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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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央企的负责人降薪,煤企的降薪或许不值一提,但如果降薪后职工的收入不升反而跟着降,这样势必会伤害职工,这样一来职工就成了“陪葬品”,那么降薪就失去了意义。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是不同的工作性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但这个不同,用7-8倍于职工工资来体现无论如何说都已经体现了企业负责人的权威和价值。职工必须每天到岗,干好本职工作,必须创造价值;而作为企业负责人,或许忧更多的自由性,也不必天天受着各种约束。无论从哪方面比较,企业负责人的待遇依然高于职工很多,也该知足了。 8.-PQ
企业负责人降薪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防止其他的“巧立名目”,有监督才有阳光才能促进公平。降薪是件好事,应该把好事办成惠及职工的好事,不能降薪后就没有了后续,应该让这把火的温暖让职工享受到,毕竟职工是企业的根基,企业的发展依靠的是团结协作,应该用降薪点燃职工的工作热情,这样降薪才能更有意义。 d0-}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