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神华集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准能选煤厂洗选二车间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
车间现有管理人员4名,洗选二车间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措并举,切实将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建设上下工夫,按时和厂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认真贯彻落实选煤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准能公司及选煤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对洗选二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健全完善了《洗选二车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洗选二车间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用制度进一步约束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车间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了洗选二车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教育。总的原则是班子集体对车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在此前提下,班子成员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具体责任。持续开展反“四风”。号召班子成员坚决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神华集团“21条规定”、准能公司“39条规定”和“24个不准”的行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按照厂党委和纪委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车间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政绩观,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要求,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定不移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而保证车间年度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选煤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准能选煤厂:刘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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