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工匠精神需要谋势与谋时的辩证统一
◎程友华
5月25日晚8时,来自全国各地的50多名企业职工带着问题网聚中企互动平台,就如何弘扬工匠精神展开激烈讨论,并发出了与时代共鸣的强烈呼声:传承工匠精神,必须拒绝“浮躁”。
这呼声,似马蹄,声声催人急,勾起无数沉思:在中国市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真正能做到静下心来,拒绝浮躁的企业到底有多少呢?都说工匠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越多越好,可为什么有些企业想拥有,却在其培育的漫长过程中又总是急不可耐?都说工匠是令人羡慕的“名人”,可为什么有些人想成为,却在这修炼的过程中又总是耐不住清贫与寂寞?这就是浮躁,一种与时代需求相背离的消极表现。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那就是缺乏辩证统一的哲学思维。因为在有些企业和有些人看来,贪图眼前利益往往是多选题中的首选。特别是那些原本经营就比较困难的企业,面临经济下行的市场“寒冬”,稳住眼前利益、保住职工饭碗的确又是迫于无奈的选择。所以有人说,拒绝浮躁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在我们身边,有些企业和职工的做法的确让人不敢恭维。
但无论怎样,为了长远发展,我们都不能本末倒置,只顾眼前利益,而少于大局思考、长远谋事。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把谋势与谋时结合起来,综合分析有序推进,做到善谋势不谋时。这里所谓的“势”,是指形势、趋势、态势,就是事关全局的发展趋势;所谓的“谋”,是对形势、趋势、态势的分析和研究,对时代特征、主要矛盾、发展规律等战略问题的认识与把握。
企业发展需要如此,弘扬工匠精神也需要如此。因为竭泽而渔的行径,只能会使局势变得更加严峻。对此,有高层管理者谏言,弘扬工匠精神要善于应用哲学思维,全面地、系统地对待和处理在培育过程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既不能一叶障目,也不能因噎废食;既要看到“显绩”,又要看到“潜绩”、还要看到“后劲”。
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要培养的重点不只是工匠,而是对工匠精神的培育与保护、弘扬与传承。因为“工匠”的本意通常情况下是指具有独特技能的匠人;工匠精神则不仅仅是匠人们所独有的特质,而是每个人包括管理者都应当具备的一种工作状态,包括对产品精雕细刻、对质量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理念,其内涵十分丰富。从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上看,工匠精神应包括敬业、求精、创新三个层面的精神追求和行为表现,是历史文化的沉淀,需要不断的培育、保护和传承。
可眼下,我们有些企业的做法,的确让人感到十分担忧。比如当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时,有些企业“一刀切”式的经济裁员,既有可能裁走了“精英”和“匠人”,也有可能让职工感到更加心寒。这对于工匠精神的培育与保护来说,十分不利。
当然企业面临困境,采取必要的拯救措施本也无可厚非。但关键是不能只顾眼下能不能渡过“寒冬”的问题,要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弘扬工匠精神与近期如何“过冬”结合起来,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对工匠的储备进行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然后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留住关键人才,尤其是事关企业发展但眼下却又不急需的人才,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或交流找到平衡支点,制定激励措施,引导工匠们乐于创新、精于钻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要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这些学科看上去同现实距离较远,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需要时也要拿得出来、用得上。”
同时,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们,越是困难时期,越要换位思考,站在工匠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身示范,战胜困难、乐于奉献,不离弃、不抛弃,让他们看到希望、看到未来,企业也才生存发展的根基。
而对于个体工匠而言,也不能因企业的暂时困难而分道扬镳。因为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有时也很无奈。并且还有风险。这风险大致三个方面:一是可能承受因违约带来的违约损失。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未到期前,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单方强行解除的,必须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当然,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来说,不存在有违约损失。 二是不成功可能承担带来的岗位风险。对许多工匠来说,跳槽前一厢情愿的比较多,有些纯粹是冲着用人单位那诱人的高薪而去,至于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能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有些根本就没有做深入调查和仔细思考。笔者就见证过有一位自恃有掘进技术的工人,由于经不住高薪的诱惑跳槽而去,结果由于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导致求职四处碰壁,不仅失去了原有岗位,而且原有积蓄也所剩无几。三是跳槽不对路可能导致工匠技术落伍。求职而耽误学技的事情很多。你一旦被卷入频繁跳槽的漩涡中,就有可能把薪水高低放在首位,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追求技术的精进,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技术落伍。而你的技术恰恰是你能够参与岗位竞争的资本,如果这份资本都不存在了,你还靠什么立足岗位呢?
由此可见,拒绝“浮躁”不仅是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工匠们也当警醒。如果真是去意已定,也当认真考虑如下问题:我走了是否要承担违约金、向往的单位是否接纳我、我的技能水平是否能达到对方要求、我向往的单位能不能够在兑现承诺薪水的同时,提供更多学习成长的空间和机会。一句话,弘扬工匠精神,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客观规律,拒绝“浮躁”,做到凡事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