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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 .oi}SG
70年代末期,每逢邮差到来,记忆中繁忙的母亲无论正在干什么都会马上停下手中的伙计,喜滋滋的前去迎接。小时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故乡低矮的瓦房里,年轻的母亲在昏黄的油灯下轻声诵读着父亲的来信,昏黄的灯光、年轻的母亲、抑扬顿挫的语调,构成了我记忆中温馨的故乡。他乡工作的父亲,故乡种地的母亲,长期两地分居的生活,使他们只好用书信来传递他们的爱情。 ooLnJY#
长期的书信来往使得父母亲的钢笔字异常漂亮,看他们的书信不用阅读,单是看那飘逸的字体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哥哥也受到他们的影响假期里常常练习毛笔字,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哥哥练习毛笔字的纸张就有一尺多高。我因为还不到上学的年龄,只有看着眼馋的份了。 `}k&H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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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练习毛笔字的时候,我有时也在旁边观看,可是因为贪玩的缘故,我的热情往往不到五分钟,就跑去和小伙伴们捉鱼了,在我幼小的心理,文字总是没有河里的小鱼可爱。到了上学的年龄,我虽然很喜欢模仿哥哥的字体,可是我始终不能在凳子上安心坐下来,象哥哥一样的练习写字。以至于一次我学着哥哥的样子把“志兰”写成了“老兰”,引得老师和同学笑得人仰马翻,我为了应付功课而写的文字往往象蚂蚁在爬。可是散发着中华五千年文化幽香的文字,总是吸引着我,使得我不得不静下心来撰写一些只稚嫩的文字,而后把自己满满的希望和期待装进信封,期望着有一天自己的文字能变成铅字,虽然失败总是大于成功,可是我也乐此不疲。 >D`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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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末,在深圳工作的妹妹来信说,深圳早已实现无纸化办公,可惜阳泉还没有,否则她只要发个“伊妹儿”就可以了。她因为钢笔字不漂亮的缘故,她越来越不喜爱写信了。我不知道“伊妹儿”为何物,听说在节日里面还可以收到电子贺卡,我想那无非是贺卡的变种罢了。对我来说,我喜欢信封在我手中翻腾的感觉,喜欢那一只只信鸽似的信,在我的手中飞翔。妹妹的月收入是我的十倍,妹妹说:“往深圳投稿吧,那样稿费会多些。”可是那里一个版面的编辑和记者只有一个人,她只要电子版的稿件,而我对电脑知识知之甚少,此事只好不了了之。2003年我新婚时,陪嫁就是一台电脑,此时我虽然了解了一些电脑知识,但是因为没有上互联网的缘故,无纸化办公还无从谈起。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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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虽然我所在的亚美公司,因为效益的缘故,发表稿件还没有互联 `_ J^g&y~
网,我自费上网,当年我的稿件在《中国工运》和《中国质量报》上刊登,公司的新闻稿件实现了国家级报刊的零突破。 b2/N H1A
现在我撰写稿件基本上都是电子版了,楷书、隶书、行书、草书想要什么样的字体就有什么样的字体,我再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钢笔字难看而发愁了。我撰写的新闻稿件越发表等级也越高,我打字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再我也不用费尽心机地每天辛苦的“爬格子”(在稿纸上写字)我不再因为信封涨价而和小贩们讨价还价,每天发个电子邮件就可以一切“ok”,美中不足的是因为常常运用电脑的缘故,有时我做记录的时候,常常忘字…… I{?E /Sc
三十年的光阴,让书信变成了电子邮件,30年的个人经历让我触摸到了社会前进的脉搏,30年的改革开放惠及了每一个国人的生活。三十年的岁月让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祖国的明天将会更加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