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r'OqG^6J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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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z$?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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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h ik.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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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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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Q n-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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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cW:y^(X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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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dipfs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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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m=G9Q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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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N(7 XI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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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pN[W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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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bTum|G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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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1C<cw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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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n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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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Uj(0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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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j}^w:W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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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ek*2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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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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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Mk7"F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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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V>5)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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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0nb%+],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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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