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永燕
山西某化工公司员工林颖反映:她所在的化工公司地处偏僻,公司特安排通勤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前几天下大雨时,通勤车在上班途中忽然发生故障,除少数几名员工拦车或打出租车赶往公司外,剩余的员工等车修好后,延误1个小时到达公司。结果,公司领导不但严厉批评了迟到的员工,还对每人罚款100元,要求人人写出检查。处罚原因是员工缺乏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没有主动想办法克服困难,而是消极等待,影响了工作。(事件)
我认为,在上文的事件中,企业不应该对员工进行处罚。首先,既然企业给员工配备了通勤车,就应该考虑到在接送职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延误工作时间的各种情况,并根据这些制定出相应的措施,而这些企业都没有考虑到。所以,打板子也不应该打到职工身上;其次,作为员工来讲,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首先要考虑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况且是在大雨中,如果打车出现问题怎么办?打不到车随便拦车乘车更加危险。所以,那种情况下,员工原地待命,等待公司通勤车的做法是正确的。第三,问题的关键点是通勤车出了故障,通勤车司机有责任和义务安全把乘车员工安全送到单位,那么,通勤车出现了之前没有想到的故障,司机应该积极想办法及时修复,并积极联系公司,将此事告知公司领导,并请求指示或者支援,而不是要求员工自己想办法赶到公司,而公司在得知员工路上耽误时,应该另外派出车辆来接员工,而不是给员工强加责任心不强等措辞来对员工进行不公平的处罚。
者单位的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是在野外公路作业。员工上下班是由单位统一安排通勤车接送的,为了员工安全,单位在“安全八不准”规定里面就明确规定了一条:员工不得随意搭乘除通勤车以外的其它车辆上下班。有一次,一名员工因为早晨起晚了,没能赶上通勤车,他就乘坐了一辆工程车赶往工作现场。虽然他按时赶到了工作点,可是,班组还是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在班会上进行了通报,因为他违法了“八不准”规定。班组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让员工能够认识到,这样做的不安全性,让员工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被批评的员工也心服口服。而其他的员工则因为这一次批评,牢牢记住了这一条规定。
因此,从安全角度考虑,企业这样处罚员工,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让员工寒心,在管理中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