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去实施的产业政策,需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在我国对先进国家发力追赶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积极作用。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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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即使到了今天,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除在公共、基础等领域发挥政府作用外,对前期投入大、周期长、战略必需的重大创新领域也注重发挥国家政策和投资的引导功能。 6|~N5E~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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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问题的关键是,我国发展的阶段特征发生重大变化,对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的需求前所未有的迫切。以前可能有效的政策在新阶段未必适用,一些甚至成为了障碍。特别是科技创新“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政策上加快突破。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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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讲,新形势下我国是否需要产业政策、需要什么样的产业政策已无须“过多纠结”,因为我们已经确定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方向。 )jm}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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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亟须做的,就是把握好“是否有利于创新”这一基准,避免异化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更好”作用的产业政策,更多运用普惠性、服务型、法治化政策,减少选择性、介入型、行政化政策,消除创新中的“懒人”现象,让各方面的创新力量真正行动起来。